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

[轉貼]大專生涯發展協會 ~ 【退費面面觀】蘋果點頭,買APP七天內可退費

協調一個月定案 台灣創全球首
哇!這對智慧型產品的愛用者應該算是個好好好消息吧~少了需要一直擔心下載到不適用的APP程式,在試用過後發現不滿意,七天內可退費,這對大家來說應該是方便了不少,先和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小編一起來看看詳細新聞內容~



【大紀元2011年07月14日訊】(據台視新聞報導)
全世界首例!台灣的消費者獲得的保障!!蘋果電腦同意,現在開始只要是下載蘋果付費軟體,台灣消費者有7天鑑賞期,不滿意就可以退費,不過別的國家並沒有這項規定,這次是經過北市府一個多月的協調,蘋果才同意修正定型化契約,之前google 因為不同意台北市政府七天鑑賞期的要求遭重罰一百萬, 現在就看谷歌會不會跟進!

哇!每次出門不管是跟友人還是旁邊路人,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小編總是看得到大家人手一台,不管大台小台,都是一手捧一手點,大家都用得很認真,而且一台智慧型產品的功能,已可取代包含相機、地圖、上網功能,真的是五臟雖小,一應具全啊!讓小編有心動,但又怕自己衝動後悔要退費,對商家會不好意思…

使用手機上網購買付費軟體,下載了就不能退費,就算買到瑕疵品也求助無門,蘋果零鑑賞期規定,台北市政府盯上要求限期改善,一個月後,蘋果終於讓步,只要在蘋果APP下載的付費軟體,台灣消費者有七天鑑賞期,不喜歡,七天內都能全額退費。民眾反應兩極,但卻是台北市政府和蘋果打的第一場勝仗,蘋果在網路上,公開定型化契約,跟以前比一比就知道,過去蘋果只提供「有條件」退費,軟體有瑕疵才能退,還得填寫理由,申訴機制複雜,現在改成「無條件」退費,只要進入itues,把軟體備份都刪除,itues就會退還所有款項七天鑑賞期條款,台灣獨有,蘋果善意回應,至於google軟體,如果提不出鑑賞期來符合台灣法律,法規會不排除再開罰

恭喜眾多蘋果迷們,看自己喜愛的廠牌願意貼心消費者,應該就是最大的感動了!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小編也要提醒大家,千萬要自己注意一下下載時間喔!不然自己錯過了退費時間,懊惱的還是自己喔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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