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學的進修推廣部;推廣班非學分班退費辦法如何規定?
1.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權其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2.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以購製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
3.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4. 第一項依正式實際書面申請日計算,不受理口頭、便條等其它方式申請,並依本課程正常時數計算,非學員實際上課時數。
5. 遇風災、地震或重大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停課事項,不列入扣除石樹之要因(仍依正常時數計算)。
6. 本院辦理帳號退費所需時間約三至四週。
1. 本會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2.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,依下列標準退費:
A. 單堂及認證班課程開課日前第四個工作天之前(含第四天)申請退費需酌收5%手續費,開課前三個工作日前申請退費需酌收15%手續費,若因學員個人因素申請退費,除課程取消的手續費外,尚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30元。
B. 認證班自實際上課日(含)起至第二次上課日(含)前申請退費者,酌收50%之行政處理費用,第二次上課日後,恕不接受退費申請。
C. 黃金學習存摺若因故申請退費,須以購買金額扣除學費原價金額,並酌收手續費1,000元。
D. 以黃金存摺方式付款,取消的退費手續費收取規定同以上規定。
3. 申請退費約需三週之作業時間,敬請見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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